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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雍正放过曾静,缘何乾隆摘了他的脑袋?
博客:霜冷关河 - [查看博客原文] - 时间:2008-10-12 22:50

手头有一本乾隆皇帝禁书,当然不是原版的,书名是《大义觉迷录》,你道此书的编纂这是谁?乃乾隆之父皇雍正是也。缘何此书老子编纂、并诏令家喻户晓、学生人手一册,到了儿子登基后却背道而驰,诏令在全国收缴此书、立即焚毁,凡私藏者一律处死呢?盖雍正、乾隆这爷俩各有各的算盘和小九九。

《大义觉迷录》是有清一代最大一次涉及全国的文字狱,即吕留良(1629-1683)、曾静文字狱案的真实记录,也是泄露清代宫廷内幕最多的一部御制国书。满书的充满诡谲和血色。

雍正六年(1728年)九月二十六日,湖南儒生曾静派徒弟张熙投书给陕西总督岳钟琪劝其谋反,岳钟琪先是软硬兼施未果、后伪与张熙盟誓谋反而套出幕后指使曾静,从而拉开了吕留良文字狱的序幕。其实,书生往往意气用事,习惯于把世人看做清水一碗,岂不知世事诡谲纷杂,不是之乎者也那样的或迂腐或率直。曾静仅凭朝廷对岳钟琪猜疑的道听途说,便忽悠岳钟琪乃岳飞后裔,投书劝其谋反,很显然,曾静打错了算盘。曾静等锒铛入狱后,供认是受吕留良著述的影响方起造反之念的,由此,逐步形成了全国性的大搜捕、大文字狱。 

  在雍正一干人马的强大攻势下,曾静便匍匐了,把所思所想一股脑倒了出来,一言自己是“弥天重犯”;再言自己是“向为禽兽,今转人胎”;复言吕留良的“逆说”“是有心为恶,而假托为善,以掩其恶。”之后,曾静拿起那只秃笔,著《归仁说》,把满清王朝吹得天花乱坠、把雍正及其祖上捧为圣人,兼有尧、舜的美德。在耿直人看来,知识分子变节时的摇尾乞怜尤令人厌恶。看上去,《归仁说》洋洋万言,当真把雍正吹迷糊了,也拍得舒服,于是曾静保住了脑袋,但也不尽然,因为雍正看重的是曾静的善于吹捧,后来启用了曾静的嘴巴,被派往湖南“观风整俗使”衙门听用,作报告,现身说法,向百姓宣扬雍正圣德。     

其实,曾静案发时,吕留良已作古45年矣,其生前与曾静毫无瓜葛,根本不知道曾静老大贵姓,但雍正认为既然吕留良“流毒”忒深,他死了也不能让他安息。遂于雍正十年(1732年)大开杀戒,吕留良及其儿子吕葆中被开棺戮尸枭首,另个儿子吕毅中被斩立决,孙辈流放黑龙江宁古塔;案内学生、门人及其亲属或被凌迟族刑、或被斩立决、或流刑、或杖刑、或收官为奴。此案牵连者甚众,皆属无辜。酷刑之下,社会委实“稳定”了。   

     但在“观风整俗使”衙门听用的曾静压根想不到事情会有突变,乾隆上台后所做的第一件大事就是拿他“开刀”:收缴焚毁《大义觉迷录》,雍正十三年(1736年)十二月,曾静、张熙被凌迟,这也是吹鼓手的下场,可悲。乾隆摘掉曾静脑袋的理由是援引了雍正办理吕留良文字狱的先例:即攻击朕自身者犹可原谅,攻击皇祖者必得诛杀。在乾隆看来,吕留良谤议了康熙,曾静谤议了雍正,而雍正去吕氏留曾氏;如今我乾隆上台了,那你曾静当初攻击的就是我的皇祖,我就可以杀你了。不难看出,这是十足的流氓逻辑,这在中国法制史上也算是一堆臭狗屎了。

    雍正把吕留良文字狱案搞大,并编纂《大义觉迷录》,残杀吕氏而独留曾静,我想,这是雍正高明的一招,有打有杀、,再搞一番“宣传教育”,一可以扼杀民众的反叛思想,杀一儆百;再可以宣传满清王朝的文治武功和自己的道德仁义,可谓一箭双雕。到了乾隆这儿,图穷匕首见了,他要的是赶尽杀绝、斩草除根的“大好局面”,所以在乾隆朝,文字狱搞得红红火火,至于禁毁《大义觉迷录》,我想,书中涉及的清宫秘密和大造文字狱的残酷实录不能不被乾隆忌讳吧。

    一、附雍正诏书:

  雍正十年十二月十二日谕内阁:吕留良治罪之案,前经法司、廷臣、翰詹科道及督抚、学政、藩臬、提镇等合词陈奏,请照大逆之例,以昭国宪。朕思天下读书之人甚多,或者千万人中,尚有其人谓吕留良之罪不至于极典者。又降旨令各省学臣遍行询问各学生监等,将应否照大逆治罪之处,取具该生结状具奏。其有独抒己见者,令自行具呈学臣为之转奏,不得阻挠隐匿。今据各省学臣奏称,所属读书生监,各具结状,咸谓吕留良父子之罪,罄竹难书,律以大逆不道,实为至当,并无一个有异词者。普天率士之公论如此,则国法岂容宽贷。

   吕留良、吕葆中供著戮尸枭示,吕毅中著改斩立决。其孙辈俱应即正典刑,朕以人数众多,心有不忍,著从宽免死,发遣宁古塔给与披甲人为奴。倘有顶替隐匿等弊,一经发觉,将浙省办理此案之官员与该犯一体治罪。吕留良之诗文书籍,不必销毁;其财产令浙江地方官变价充本省工程之用。 

   二、附雍正诏书  

    雍正十年十二月十七日,刑部等衙门议奏:逆贼严鸿逵枭獍性成,心怀叛逆,与吕留良党恶共济,诬捏妖言实,覆载所难容,为王法所不贷。

   严鸿逵应凌迟处死,已伏冥诛,应戮尸枭示。其祖父、父、子孙、兄弟及伯叔父兄弟之子,男十六岁以上,皆斩立决,男十五以下,及严鸿逵之母、女、妻、妾,子之妻妾,俱解部,给功臣之家为奴,财产入官。

   沈在宽传习吕留良、严鸿逵之邪说,猖狂悖乱,附会诋讥,允宜速正典刑凌迟处死。其嫡属等均照律治罪。

   又吕留良案内黄补庵,自称私淑门人,所作诗词,荒唐狂悖;车鼎丰、车鼎贲,刊刻逆书,往来契厚;孙用克阴相援结,周敬舆甘心附逆,私藏禁书。黄补庵应拟斩立决,妻妾子女给功臣之家为奴,父母、祖孙、兄弟流二千里。车鼎丰等俱拟斩监候。

   又吕留良案内被惑门徒房明畴、金子尚,应革去生员,杖一百,佥妻流三千里。陈祖陶、沈允怀、沈成之、董吕音、李天维、费定原、王立夫、施子由、沈斗山、沈惠候、沈林友,应革去教谕、举人、监生、生员,杖一百,徒三年。朱霞山、朱芷年,从学严鸿逵时,年尚幼小;张圣范、朱羽采令伊等幼子从沈在宽附学训蒙,审无与沈在宽交好之处,应无庸议。得旨,严鸿逵著戮尸枭示,其孙著发宁古塔,给与披甲人为奴。沈在宽著改斩立决,黄补庵已伏冥诛,其嫡属照议治罪。车鼎丰、车鼎贲、孙用克、周敬舆,俱依拟应斩著监候,秋后处决。房明畴、金子尚俱著佥妻流三千。陈祖陶等十一人,著以杖责完结。张圣范、朱羽采、朱霞山、朱芷年著释放。 

   三、附乾隆诏书(此乾隆已登基,但没至改元,仍用雍正年号)

    雍正十三年十二月十九,谕刑部。曾静、张熙,悖乱凶顽,大逆不道。我皇考世宗宪皇帝,圣度如天,以其谤议,止及圣躬,贷其殊死。并有“将来子孙,不得追究诛戮”的谕旨。然在皇考当日,或可姑容;而在朕今日,断难曲宥。前后办理虽有不同,而衷诸天理人情之至当,则未尝不一;况亿万臣民所切骨愤恨,欲速正典刑。于今日者,朕又何能拂人心之公恶乎?曾静、张熙著照法司所拟,凌迟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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