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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遏制还是鼓励?天价楼盘价格欺诈仅罚15万 
博客:严双 - [查看博客原文] - 时间:2008-07-16 14:45

  杭州天价楼盘“西湖8号公馆” 据勘测设计院测定,其1号楼区块实用征地面积线距西湖现状石坎上沿线的最近路行距离为677.8米、2号楼区块实用征地面积线距西湖现状石坎上沿线的最近路行距离722米。而销售楼盘的楼书上印有“西湖8号公馆距西湖仅200米”或“距离西湖约200米”字样。 

  从杭州市物价局获悉:因价格欺诈,被称为“天价楼盘”的西湖名苑(西湖8号公馆)开发商———浙江一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该局处以罚款15万元,目前处罚措施已落实到位。 

  据称,这个楼盘每平方米售价达12万元,已经卖出30多套房子,其中一套就卖了2708万元。如此推算,开发商从价格欺诈行为中已经多获利数以千万元甚至亿元,现在被查出违了法,却只被罚区区15万元,“违法成本”确实是太低了。有人气愤地说:“这才等于罚了他一个多平方米的卖房款,太便宜他了!”

  尽管很多人觉得这个处罚太轻,但据说物价部门的罚单是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五条开出的,处罚有据。   

真的是“处罚有据”吗?

  查《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五条“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或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 5 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看来物价部门很可能是忽略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忽略了“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等相关规定的相关内容。

  再看看被处罚的浙江一通房地产的感受吧!当有记者提及被罚的事情时,一售楼小姐满不在乎地说:“这点钱对我们来说不算什么,反而还给我们做了宣传呢。”

  面对国内房产供应中价格走势的持续高烧、高台跳水、俯卧撑、以及房奴无可奈何地选择断供等种种变数,市场的形势既敏感又隐忧深重。区区15万元的所谓处罚,是对违法经营的遏制呢还是鼓励?那售楼小姐满不在乎地“轻骨头”,难道不是可见一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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