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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12岁“最美环卫工”,究竟是羞辱了谁?
博客:周蓬安 - [查看博客原文] - 时间:2007-11-21 13:50

清晨四五点钟,在成都府南河边,一个身体单薄的12岁小女孩就会来此替母亲打扫卫生。这个故事近日流传于各大网站论坛,不少网民深受感动,并赞誉小女孩为“成都最美的环卫工”。而据记者调查了解,这个小环卫工的背后藏着一个外来环卫工家庭的艰辛和坚强。(11月19日《华西都市报》)   
    据该报报道,这位名叫肖丹的12岁女孩,帮她妈妈扫地已有半年多的时间了,特别是8月份的时候,肖丹的母亲生病住院,肖丹每天都顶替她的妈妈来打扫卫生。
    在现代城市,12岁的小女孩还都整天享受着父母的娇惯,基本上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衣食无忧生活,大多数孩子连基本的家务活也不会做。而同龄的肖丹却过早地承担着生活的无奈,背负起了成年人才能肩负的重担。
    从这位12岁的“最美环卫工”身上,我们很容易看到的是,她的母亲不但只有微薄的收入,连病假的待遇都无法享受,那肯定更是无法享受法定假期了。此外,12岁的小女孩如此长时间地从事着成年人的工作,实际上是环卫所在使用童工。难以想象,在环卫所这样的事业单位里,如此公开违反《劳动法》的做法在我们的身边竟然到处可见,并且全国几乎一致,这是在公然嘲笑《劳动法》,难道这也是中国特色?究竟应由谁来维护他们的法定权力?还有,12岁的肖丹应该处于《义务教育法》规定的接受义务教育的法定年龄段,可她如此长时间帮助生病的母亲扫地,是否中断了学业虽不得而知,可如果因为帮助母亲扫地而辍学,那我们的《义务教育法》的执行者是否该过问一下呢?
    记得几年前,曾有网友呼吁国家设立“环卫工人节”,我是持坚决反对态度,认为目前真正在第一线扫地的环卫工人,已经不具备真正“工人”的属性,他们没有劳保、只能享受比不打扫卫生但却在册的环卫工人低得太多的待遇。因此,我当时就提出给这些在第一线打扫卫生的清洁工每月多发几百块钱,比设立“环卫工人节”要强百倍。
    法律是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守护神,可一名未能受到法律保护的12岁女孩,却受到网民的普遍称赞,这赞美声难道不是在羞辱当今的一些法律执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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