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的房地产商人、北京华远集团董事长任志强,常发惊世骇俗之言,落了个绰号叫“任大炮”。此人在报刊和网上发布言论已久,和演变中的现实情况对照即不难看出正误对错。客观地说,此人虽然经常引起争议,但他针对经济问题的批评,尤其是对房地产政策的批评及效果预测,还是大都符合实情的。我认为他的清醒和认真,胜于众多政府主管部门的官员。“如果政府能更早地听取我们的意见的话,也许市场不是今天这个样子”,对任志强如是说,我有同感。
10月26日的《南都周刊》,说任志强近期的观点“更像一个公共知识分子”,就在这篇访谈文章中,任志强除了批评“第二套贷款购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40%” 这项政策,也对央行发了一炮:央行建立个人征信系统是个流氓行为。
社会需要诚信,而如今中国社会的诚信水平低得可怜。建立个人征信系统,早晚要进行。但在建立征信系统之前,要做的事还很多,未经合法程序,没有确立了自身诚信的机构,则是对社会、对公众的不诚不信,反而会加深诚信危机,制造更多的社会不公。
首先是看征信立法情况,是否有法可依。建立征信系统涉及广泛的国民权利、个人隐私,应由全国人大先行立法,然后才是严格依法的问题。而现在还没有一个全国性的权威法律文本,连起码的“由谁来做”都没授权,“是采取市场机制还是行政统管”的问题都没明确,没有更谈不上合规的执行问题。央行不是立法机构,没有人大立法授权,如今包揽征信系统建设的确是师出无名。而国家机构不依法而行,被人说成“流氓”可以理解。
就央行的职能而言,不该管这么宽,否则就是“自行扩权”了。银行建立信贷信用系统,业外人士不必干预,但个人征信系统不只是银行贷款违不违约的事,将多种诚信评估的裁判权交到银行手里,国民就该小心对待此事了。严格地说,个人征信系统应该和银行无关,由银行操心国民犯罪、纳税、交易、交费等项记录,积极地收集“非银行信用信息”,不仅显得不务正业“流里流气”,其做法也很荒唐。
今年4月21日央视报道:“手机欠费记录今后将作为不良信用信息,进入到银行的个人信用档案,最终,会让你拿不到房屋或者其他的消费贷款”。我记得这个消息发布后民声大哗的热闹情景。大家为什么一致抵制呢?一是不满国营垄断企业“搭征信的车”强化霸王条款和霸王行径;二是人们心中对许多强势机构、企业的诚信根本不信任---你个骗子也配评审我的诚信?
任志强的意见是由税务部门来管征信系统,我看眼下这也行不通。若此,和税务部门常打交道的业主、企业管理者们,闻此恐怕会苦笑不已。征信系统对我们来说太超前。在这个体系建立之前,至少具备两个条件才行:一是公民可以审视、记录、裁决公权和营运商的诚信和业绩;二是公权和国企与不诚信行为、不诚信形象“剥离”开来。具备这两个条件解决一个问题:确定对我们诚信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