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银监会昨晚发布了《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通知》对居民贷款购房作出了较为详尽的规定。而最引人注目的则是对购买“二套房”者,贷款首付比例将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而且贷款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应随套数增加而大幅度提高,且借款人偿还住房贷款的月支出不得高于其月收入的50%。(《中国证券报》09月28日)
这一新政出台,通过提高“二套房”首付比例控制银行贷款集中度,旨在遏制房地产市场上仍然存在的囤积土地与囤积房源投机行为,进一步完善有区别的信贷调控政策,以防范与控制金融风险。应当说,其出发点是好的,但对房价未必能起到多大的抑制作用。房价居高不下固然有房地产商投机与哄抬和银行追捧与逐利的因素,但最根本的问题在于一些地方政府的动机与中央宏观调控的目的始终难以调整到一条“同向曲钱”。为什么会出现这样一种不和谐的甚至是地方与中央博弈的状况呢?
近几年来,许多地方党政领导为了为官一任搞点“形象工程”,打着加快工业化、城市化、国际化的旗号,纷纷将目光投向以土地为资源的所谓城市资产经营,通过“土地储备中心”等各种名义,大肆“圈地”、“圈钱”,比如原本只有几十万元一亩的土地,通过挂牌炒作或幕后交易变成了几百万、上千万一亩“天价”,房产商则无疑会将这类费用打进现房与期房成本,然后毫不留情地转嫁给消费者,加之幕后少数官员腐败,以及有关部门披着“合法”的“外衣”所收取的名税费、规费、手续费,经过层层盘剥与加码,使得购房者的负担加重,苦不堪言。有人将这一现象描绘成“官商合谋”可能比较恰如其份。前不久,还有一位房产商在媒体上爆料称:“楼盘开发成本只占房价20%,开发商能够拿到其中40%的利润,余下超过40%的利润全部被相关职能部门‘层层消化’掉了。”又有哪一位官员敢理直气壮站出来说不是呢?
其实,自2005年以来,中央针对部分地区房价上涨较快、住房供应结构性矛盾突出等问题,己经出台了一系列宏观调控措施,但其成效并不明显,甚至有的房产商也嘲笑中央有关部门“你调一次我涨一次”,其问题的根子就在于土地资源是地方收入的主要来源,难怪一些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待宏观调控阴奉阴违,我行我素,消极应付,说穿了因为他们同开发商存在着利益的同向性,自觉不自觉地充当开发商的开路人、守护神,甚至“打手”也就不足为奇了,这就使得相当一部分来自中央的“调控”变成了“空调”。政府既然也是房地产开发的一大受益者,它的价值取向自然与普通购房者的愿望无法叠加,这是导致房价持续上涨的最为重要的根源。
因此,央行与银监会通过市场化手段继续加强房地产信贷调控是十分必要的,但同时必须从源头上---政府土地储备与交易环节上入手,既抓“市场”调控更要抓“市长”行为管控,既要管住“银根”更要刹住“地根”,只有中央有关部门真心真意地联手打“组合拳”,才能使过高的房价这头“脱缰野马”逐步回归健康有序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