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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花钱就能买刑?别让法律在金钱面前偏离公正
博客:雪山来风 - [查看博客原文] - 时间:2007-09-28 10:03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是法律的核心内容。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是中国古代对法律公正性的朴素解释。抛开法的本义来讲,人们对于法律潜在认识是,法律最起码的要求应该是公正的。
郑州晚报载,9月24日,某法院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行凶伤人的被告人,通过该院设立的“判前赔偿减刑”制度,被判缓刑免蹲大牢。据悉,“判前赔偿减刑”制度是该法院实施的,对在宣判前已经作出经济赔偿并获得被害人谅解的被告人,酌情从轻处罚的一项制度。
所谓“判前赔偿减刑”,说白了就是赔一些钱,减一些刑。
也就是说,一个人如果触犯了法律,在应该受到惩处的时候,如果能够拿出一些钱来,那么就可以减轻被法律所惩处的程度。当然了,“判前赔偿减刑”应该在满足一定的条件,符合一定的标准。但就是拿出钱来讲,有钱的人当然乐意,花钱买一个法律之外的特权;如果手头没有钱,又犯了法,就只能在法律面前低头认罪,接受惩处了。再比如说,如果这两个人同时犯了一样的法,法律的处理结果是有钱的人可以得到比较轻的惩处,拿不出钱来的人就要得到应该得到的惩处。这样的结果,对于宣扬法律的尊严和神圣,对于教育感化其他人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来讲,不知道会产生什么样的结果。
法律本身是要靠自己来维护自身的尊严。如果在金钱的面前,法律在执行的过程中出现了偏离公正,那么,要么是法律,要么是解读法律的人,把法律践踏了,他们践踏的应该也有自己。
法律的本义是公正的,这个公正应该是严格的,或者说是古板的。除了绝大部分人民的意志以外,没有人可以随意更改它,即使在金钱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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