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锐评 > 锐评征文 > 正文
0 公共危机信息岂能成政府牟利工具
博客:童大焕中国日记 - [查看博客原文] - 时间:2007-08-19 04:00

公共危机信息岂能成政府牟利工具
童大焕
与社会公众性命攸关的灾害性气象信息,却被一些部门当作了垄断牟利的工具。最近的一例发生在河南,在郑州市8月2日那场大暴雨来临之前,大部分市民却没有接到暴雨预警。这场大暴雨最终导致至少2人死亡,6人受伤。而此前的2002年8月24日,由于河南省移动通信公司与省气象局合作推出“灾害短信免费预警系统”并及时发布手机短信,类似暴雨却没有造成较大财产和人员伤亡。(8月17日《大河报》)
虽然从省气象局及其下属的华云公司,都一再对外宣称“气象预警信息不收费”,但实际上没有交2元钱定制该公司短信的公众很难接到有效的预警信息,理由是“因为公司的技术限制,每小时最多才能发送给50万个用户,我们就只能挑选重要的客户优先进行发送。”谁重要?当然非交费订制天气预报的用户莫属。为什么不选择发布速度更快的通信机构?联通、移动在当地的短信发送速度可以达到每秒2700户,依照该速度,两大公司完全可以在20分钟以内将预警信息发送到500多万个用户的手机上。但如果这样,华支公司就不可能成为气象局下“最会赚钱的一个部门”。在信息垄断和收费两大事实面前,河南省气象局的一切辩解都显得苍白无力。
为了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国家建立了预警信号统一发布制度,但在一些地方的部门利益面前,这样的制度却被扭曲为信息垄断和打击其他信息传播渠道的有力武器。据报道,河南气象部门一直拒绝向华云公司之外的通信和网络商提供灾害气象预警信息,如果这些通信公司从其他媒体上获悉预警信号再向手机用户发送,就会因“乱发预警信息”而受到河南省气象局的处罚。河南移动公司2002年所创建的“灾害短信免费预警系统”就是因此夭折的。
这样的事发生在财政拨款的政府部门身上,不可思议。它实际上意味着公共危机信息已经成了部门要挟甚至讹诈社会公众,以迫使他们定制有偿服务信息的“要约”。这是一个“预警”,如果地震、公安、卫生、环保等部门都如法炮制,向社会公众发出类似的“要约”,那么,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危,将会被置于一个怎样的险境?政府的信息公开又将处于何等尴尬的局面?不要说技术意外、化工污染、水坝垮塌、流行病毒、地震、爆炸、火灾、恐怖袭击等等大的灾难和风险,就是台风、暴雨、暴雪、寒潮、大风、沙尘暴、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大雾、霾、道路结冰等人们司空见惯的气象灾害,只要信息传播的速度比灾害蔓延的速度慢,它们就随时有可能给人类带来巨大灾难。
此前,将信息垄断作为部门牟利手段的并不鲜见,比如不少地方设置高额收费的高考查分信息台等,但其行为尽管为社会所诟病,尽管不合法理,毕竟还不直接关系到突发事件,不直接关系到公共安全。因此,其恶劣程度,也远不及今天这样,公然将公共危机信息作为垄断牟利手段,而置公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危于不顾。SARS过后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明确规定:“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该规定只规定了信息发布的义务及发布的形式而没有相应的监督机制及责任承担方式,是个遗憾。但今年6月14日开始实施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气象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导致预警信号的发布出现重大失误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和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们希望该事件不是一个不良做法的开始,而是一个恶劣行为的终结。那么,我们需要的就不仅仅是关于此事的种种解释,而是依法问责。

本文由博拉网友收藏,原文来自其他博客网站,不代表博拉观点。 标签: 公共  危机  信息  [评论0] [查看原文]  [收藏本贴]
  1. 上一篇渣滓洞女牢发现地洞,越狱工具首次露面
  2. 下一篇同是北京的哥做人的差距竟如此之大

更多...网友评论

相关文章

锐评博客报 娱乐博客报
健康博客报 数码博客报
军事博客报 博拉视频联播
博客口碑营销 博客组织加盟
  • 军事-博客报精品排行
  • 娱乐-博客报精品排行

©2005-2007 -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关于Bolaa - 媒体报道 - 联系我们 - 广告合作 - 友情链接 - 博客收录

Copyright 2005-2007 Bolaa.com All rights reseved. 博啦网 版权所有